淄博市保险行业协会关于合理购买人身保险产品的消费提示

人身险部 时间:2020-12-15 阅读: 张志森

  2021年越来越近,保险公司一年一度的“开门红”产品销售活动也拉开了序幕,“开门红”是现有保险业常见的一种销售现象。为促进销售,在此期间保险产品的宣传推广以及销售推动力度相对较大。广大消费者在选购“开门红”保险产品时,应结合自身实际需要和家庭实际购买能力,谨慎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保护自身权益不受损害。淄博市保险行业协会提醒您:

  保险需求要分清

  当有保险销售人员利用“开门红”活动炒作概念,以“限时抢购”、“限时限量”、“产品打折”等概念向您推销相关保险产品时,请您冷静思考、理性消费,不盲从、不跟风、不冲动,仔细分析自身风险点,多想、多看、多问,根据自身的家庭情况和所处的人生阶段,选购合适的产品。在考虑自身保险需求时,先考虑保障,再根据经济条件安排储蓄和投资理财规划,实现有效风险转移。

  产品性质看得懂

  不同的保险产品,其风险保障、储蓄或投资功能侧重不同。保险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要注意看清产品性质,到底是保险产品?还是银行或其他理财产品?对缴纳的费用、缴费的年数等关键细节要知晓。不宜将其与银行存款、国债、基金等金融产品进行片面比较,更不要仅把它作为银行存款的替代品。任何投资理财类产品都具有一定风险,决定购买保险产品后,在任何合同、文件上签名请“三思而后行”,不可盲目听从任何人的口头介绍和承诺。

  高额收益要注意

  当您在购买保险或其他类型的理财产品时,如遇到对方承诺高额收益等情况,要保持谨慎的态度,避免陷入“非法集资”等骗局,谨防本金损失。“非法集资”常见手段有三种: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虚假险种或理财产品、利用亲情诱骗。为保护您的的合法权益,请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

  合理维权更省心

  当您在购买保险时,要注意保存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或证据,才能保障自己的利益。如遇到问题,应通过合法的途径进行维权,不可盲目选择非法的中间人、代理人,以免影响法律效力,造成不必要的纠纷。您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官方客服协商、投诉;可以向淄博保险行业协会保险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处理;也可以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反映,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