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正式实施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

时间:2014-12-04 阅读:




  11月28日,淄博市公安局、市金融办、市保险协会在张店交警大队视频会议室召开《淄博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新闻通气会,会议由张店交警大队、高新区交警大队、驻淄25家保险公司及12家新闻媒体参加,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柏其斌同志主持。

  会议一是由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薛忠文同志介绍实施快速处理的背景事;二是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科闫仲荣科长宣读《淄博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鲁公通[2014]199号)文件;三是市保险协会项海涛会长介绍快速处理办法的特点及实施细则;四是回答记者提问并接受采访。

  《淄博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实施办法》于2014年12月1日起正式试行,有效期至2016年11月30日。《办法》的实施将大大缓解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拥堵,保障我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日

  (淄博协会 财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