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与中国光大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时间:2018-06-14 阅读: 佚名

 

5月31日,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与中国光大集团(简称“光大集团”)在中国人寿中心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同意建立长期、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推进金融同业合作,共促实体产业发展。

 

中国人寿集团董事长杨明生、总裁袁长清,光大集团董事长李晓鹏、监事长朱洪波等共同见证签约。中国人寿集团刘慧敏副总裁与光大集团执行董事兼光大银行行长张金良代表双方签约。

 

根据协议,在金融服务领域,双方将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推进授信、大同业、结算类、国际业务、全球资产配置、资产管理、私人银行业务、年金和养老金、资产证券化、互联网金融、科技创新、信托、保险、证券经纪和投资银行等业务的合作。

在产融合作领域,中国人寿发挥金融优势,光大集团发挥产业发展优势,推动双方在环保、旅游、健康、科技四大领域生态圈的合作,助力实体产业做优做强做大。

 

 

签约仪式前,双方进行了深入、务实的会谈。杨明生董事长对李晓鹏董事长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杨董事长表示,中国人寿与光大集团有良好合作基础,双方业务的互补性很强,要以此次签约为重要契机,发挥双方优势,围绕国家战略,在大型项目、保险、资产管理等领域,创新合作方式,拓展业务领域,实现共同发展。杨董事长指出,下一步要抓紧做好项目的对接落地工作,推动中国人寿与光大集团的务实合作再上新台阶。

 

光大集团董事长李晓鹏对中国人寿一直以来给予光大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中国人寿与光大集团有着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双方特色和优势明显,具备众多互补业务,合作空间广阔。未来,双方可在产业基金、资产管理、新科技、保险等重点业务领域进一步深化合作,顺应国家战略,服务实体经济,实现合作共赢。

 

集团公司战略规划总监,寿险公司、广发银行、资产公司、财险公司、投资公司相关负责人,光大集团办公厅、协同发展部、科技创新事业部、文旅健康事业部、光大金控、光大信托、光大科技、光大银行信息科技部负责人出席活动。

 

关于中国光大集团

中国光大集团是中央管理的15家金融机构之一、特大型国有金融控股集团、《财富》世界500强企业,1983年创办于香港,是国家改革开放初期的重要桥头堡和国家发展金融控股集团的重要先行者。集团具备综合金融、陆港两地、产融合作等优势,业务范围涵盖银行、证券、保险、资产管理、信托、期货、金融租赁等全牌照金融业务,以及环保、水务、垃圾焚烧发电、新能源、文旅、医药等实业业务,产业上布局“大旅游、大健康、大环保、新科技”的“三大一新”优势产业,努力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金融控股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