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安标准人寿第九次获保监会分类监管A类评价

恒安标准人寿官网 时间:2018-02-06 阅读: 佚名

 

中国保监会公布保险公司2017年第3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评价结果,其中恒安标准人寿荣获最高A类评价。这是公司第九次获评A类。

 

该评价的获得,代表了监管部门对恒安标准人寿风险管控能力的肯定,进一步反映出公司在业务发展、风险管控、合规管理等方面取得的稳健进步。

 

中国保监会2009年实施分类监管制度,根据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公司治理、内控和合规性风险指标、资金运用风险指标、业务经营风险指标、财务风险指标等监测指标,结合日常监管所获取的监管信息评估风险程度,将保险公司分为A、B、C、D四类,并根据不同的分类情况,实施不同的监管措施。自2013年2季度开始,每季度对保险公司法人机构开展分类监管评价。A类公司,是指偿付能力达标,公司治理、资金运用、市场行为等方面未发现问题的公司,A类评价是分类监管最高的评价结果。


恒安标准人寿作为中英合资的寿险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中英方股东分别为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英国标准人寿安本集团。2014年公司注册资本金增至30.37亿元,公司承保能力和偿付能力不断增强。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始终坚持“诚信、稳健、创新”的企业价值观,公司经营规模和经营效益逐年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