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南宁中支赔付为意外身故客户延续爱

时间:2019-01-16 阅读: 佚名

 2010年10月19日,李先生在新华保险购买了保额14万元的吉星高照C款产品。2018年李先生在家以外身故,新华保险南宁中支按照相关保险条款约定,赔付李先生家人30万余元,为李先生延续对家人的爱。

据了解,2018年8月4日,53岁的李先生不幸在家中猝死,留下年轻的妻子和一对可爱的孩子,最小的女儿年仅2岁。妻子石女士作为一名普通的家庭主妇,家庭的经济来源仅仅依靠丈夫的收入,面对突然失去顶梁柱,一家人顿时陷入了无尽的悲痛之中。

新华保险业务员获悉李先生身故的消息后第一时间赶到石女士家慰问并指导石女士收集整理相关理赔材料。2018年11月5日,石女士处理完丈夫去世的后续事宜后向新华保险客服递交了完整理赔材料,正式提出理赔申请。11月8日,新华保险南宁中支审核结案并根据合同条款“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的两倍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规定,将共计30.8万身故保险金划入石女士的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