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爱无忧防癌保障计划

时间:2014-08-20 阅读:

 产品特色 

· •“癌百分百:癌症确诊全额给付,让您健康无忧
•“心五相伴:五项特定疾病保障,及时治疗保安心
•“忧领保费:保险期满,全额领取所交保费
•“享七八十:健康保障可安享到7080周岁满期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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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基本信息 

       · 主险——康爱无忧两全保险
投保范围:出生满30-55周岁
保险期间:至被保险人7080周岁
交费方式:一次交清,5年、10年、20年交

附加险——附加康爱防癌疾病保险
交费期间:同主险
被保险人年龄:同主险
保险期间:同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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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单利益 

     · 主险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合同生效(或复效)后的第一个保单年度内因疾病身故,给付所交组合保险费的1.05倍,主附险合同同时终止。
合同生效(或复效)后的第二个保单年度内因疾病身故,给付所交组合保险费的1.5倍,主附险合同同时终止。
因意外或合同生效(或复效)后第三个保单年度起因疾病身故,给付保险金额,主附险合同同时终止。
满期生存保险金:给付实际交纳组合保险费。

 

附加险基本保险责任:

癌症保险金:
合同生效(或复效)后第一个保单年度内,确诊初次患癌症,给付所交组合保险费的1.05倍,主附险合同同时终止。
合同生效(或复效)后的第二个保单年度内,确诊初次患癌症,给付所交组合保险费的1.5倍,主附险合同同时终止。
合同生效(或复效)后第三个保单年度起,确诊初次患癌症,给付基本保险金额,主附险合同同时终止。
特定疾病保险金:合同生效(或复效)后第三个保单年度起,确诊初次发生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给付基本保险金额的10%,本项保险责任终止,合同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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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演示 

       · 康先生,今年30岁,去年刚结婚,正处于事业上升期的他正开足马力带领家人奔向美好生活。一次在银行办理业务的时候,了解到康爱无忧防癌保障计划,决定购买以减少他的后顾之忧。

投保年龄

性别

年交保费

保险金额

保险期间

交费方式

30岁 

12040元 

200000元 

70周岁 

5年交 

       · 保险期间内,他将拥有:
癌症保障:合同生效后第三个保单年度起,若康先生确诊初次患癌症,他可一次性获得200000元,作为医保的补充金或收入补偿金,缓解突如其来的家庭财务危机。
特定疾病保障:合同生效后第三个保单年度起,若康先生确诊初次患特定疾病,可一次性获得20000元,康爱无忧同康先生一起将癌症扼杀在萌芽期;同时康先生还能继续拥有癌症保障和身价保障。
身价保障:若康先生因意外身故,或合同生效后第三个保单年度起因疾病身故,其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可一次性获得200000元。
满期领取:如果康先生健康生活到70周岁,就能得到所交保费60200元,这笔钱可作为他的养老补充资金。

      · 特别说明:

       · 1、合同生效两年内亦有相应保单利益,详见条款。

       · 2、除特定疾病保障外,以上各项保障利益不可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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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免除 

      · 主险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之一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