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保监局鲁青副局长来淄博进行保险政策宣讲

时间:2015-08-24 阅读:

  

 

  8月13-14日,山东保监局鲁青副局长率队来淄博,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发[2014]29号和鲁政发[2015]9号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宣讲活动。宣讲期间,淄博市副市长李树民等领导会见了鲁局长一行,并就淄博如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促进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意见深入交换了意见。

  14日上午,淄博市政府组织了“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形势报告会”。鲁青副局长就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国十条和省政府9号文件精神,进行了解读。全市各区(县)区(县)长、金融办主任;市直机关负责人;市级保险机构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保险中介机构负责人;驻淄各新闻媒体记者共计338人参加了会议。淄博市政府王克海副秘书长主持了报告会。

  鲁青副局长的关于《贯彻落实保险新“国十条” 助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专题宣讲报告,从6个方面详细解读了省政府《意见》出台的政策背景和主要特点,深入分析了我省保险业改革发展面临的形势、需要把握和关注的问题,系统阐述了贯彻落实意见的实施重点,对于如何贯彻落实《意见》提出了明确要求。专题辅导有理论、有案例、有数据、有比较,理论性、政策性、现实性和操作性都很强,对于认识和把握全省保险业改革创新发展的大背景、大格局和重点目标、重要举措,加快淄博保险业转型发展将起到重要推动作用。市政府王克海副秘书长就贯彻落实鲁局长专题辅导报告精神,提出了意见。一是各级、各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意见》的精神。领会好鲁局长的辅导,找准定位,形成合力,充分把握现代保险业的发展规律,把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作为经济转型、转变政府职能、带动扩大就业、完善社会治理、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二是各级保险机构要切实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利用好各种政策,对一些重点业务领域,要加大创新力度,完善各项体系,要发挥好市场主体的能动作用,紧紧围绕文件精神,完善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能力,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三是保险行业协会要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自律、统筹协调、落实政策,发挥好桥梁作用,推动保险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鲁局长来淄宣讲期间,与部分保险机构、中介机构和协会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座谈会上,各单位就当前保险业贯彻落实新国十条及省政府9号文件,保险消费者权益保险工作相关情况以及保险市场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发言。鲁局长认真听取了大家的汇报,并就一些相关的政策进行了交流。